能源费用将计入高校科研业务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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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26

 
  为指导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建立高等学校校园节能工作的长久机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建设技术导则》、《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技术导则》、《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能耗统计审计公示办法》、《高等学校校园设施节能运行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并于日前正式下发。
  《建设技术导则》规定了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的建设内容及技术性能要求,对建筑节能监管系统的构架、数据采集、数据转换、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及管理、数据中心、工程安装、验收调试内容等进行了明确,以指导我国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设施能耗及水耗监测及管理系统建设。《管理技术导则》规定了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的管理机制、管理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管理机制与制度、报表管理、系统网络及设备运行管理、数据保存及备份、数据中心维护、软件升级维护内容,以规范我国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设施节能监管系统的运行管理。
  《审计公示办法》明确,各高等学校应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工作。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辖区内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能耗水耗在固定网站、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各高等学校校园建筑能耗水耗应当通过校园内的固定场所、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自行公示。校内公示由校内节能管理委员会协调实施,并负责责成校园节能管理部门对本校在公示中所反映出的能耗水耗问题给予及时的整顿改造。《运行管理办法》提出,校园实施对节能行为的奖励和对浪费行为的教育处罚措施,校园节能工作与业绩考核挂钩,对科研实验楼节能节水实行专项管理,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能源费用计入科研业务费成本。(中国建设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