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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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26

  日前,陕西省物价局、财政厅下发通知,对全省所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减免部分收费。
  根据通知,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土地登记费、河道砂石资源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同时,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减半收取。校舍安全鉴定费由市、县财政专项安排,不得向学校或其他单位收取。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在服务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按不高于当地标准下限的50%收取。(建筑时报 吴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