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各地信息
分享
来源: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        时间:2025-3-25



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动态调整(三)

 

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24〕15号)的相关规定,现对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中“措施项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现予以发布。

此次发布的调整内容与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配套执行。

附件: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动态调整内容

 

 

 

 

附件

202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既有及小区改造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动态调整内容

 

页码

部位

调整前

调整后

347

J措施项目 说明“四、垂直运输”

本定额已考虑了维修与加固高度≤3.6m时的垂直运输。维修与加固高度>3.6m时,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垂直运输按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不另外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一般计税情况下扣除9%的税金。

本定额已考虑了维修与加固高度≤3.6m时的垂直运输。维修与加固高度>3.6m时,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及废弃物、建筑垃圾的垂直运输按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不另外计取规费,一般计税情况下扣除9%的税金。

348

J措施项目 说明“五、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不另外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一般计税情况下扣除9%的税金。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按分部分项及措施项目定额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不另外计取规费,一般计税情况下扣除9%的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