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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间:2025-4-1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建办标〔2025〕2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