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座谈会议的通知
建标综函[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定于2011年5月16、17日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座谈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标准定额工作如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如何服务经济转型,征求大家意见,统一认识,进一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规委)主管厅领导,标准定额处(站、办)处长(站长、主任),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具体参加会议代表名单详见附件1。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11年5月16、17日,会期2天,15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山东省泰安市东尊华美达大酒店(泰安市迎胜东路16号)
电话:0538-8368888, 18605381632
四、有关事项
请参加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工作座谈会议代表,于2011年5月9日17:00前,将会议代表回执传真至我部标准定额司(回执单详见附件2)。
联系方式: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李萍
联系电话:010-58933319
传真:010-58933056
联系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赵松、赵诚田
联系电话:0531-87087070 传真:0531-87910946
手机:13505407581、13964165778
附件:1.参加会议代表名单(略)
2.参加会议代表回执(略)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