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管理改革
工作动态
第28期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2月28日
编者按:2016年全国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全面谋划工程造价十三五发展规划,不断推进工程造管理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本期摘录了北京、上海、浙江、黑龙江、重庆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部分好的经验做法,供参考借鉴。
◆ 北京市造价处
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建立造价信息联动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机制。与建筑市场处、建材办、招标办和交易中心等部门沟通,深入开展了关于工程造价信息联动、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的研讨和磋商,起草了《关于建立市场联动机制暨施工总承包企业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方案》和《关于建立工程造价与招投标交易联动机制工程实施方案》,为加强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了工程造价管理与招投标管理联动工作机制,全面启动最高投标限价双随机事中抽查创造条件。
——探索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与天津市建委、河北省住建厅召开了“推进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研讨会”,确定了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方向,起草了《协调推进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三方合作框架协议书》和《推进京津冀计价体系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加大对重点工程服务力度。多次深入行政副中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房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调研和上门服务工作,对城市副中心办公区工程、新机场工程、门头沟区保障房项目等多项重点工程进行了预约造价咨询解释服务,为相关重点工程项目协调推进提供了必要的政策和技术支持。
2017年北京市造价处将继续完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加强计价依据动态管理,推动《北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立法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创新纠纷调解模式,构建行政调解与专家调解相结合的纠纷调解平台,建立健康有序的纠纷调解长效机制。
◆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推进“三价公开”、“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工作。在住建委网站对3080个标段的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三价”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政府监管。市、区(县)二级“竣工结算文件备案”工作全面铺开,以重大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信息核对为抓手,全面开展竣工结算文件备案。
——计价依据解释和争议调解网上预约效果显著。上海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与争议调解全面实现网上预约,系统运行情况良好,对切实维护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6年计价依据解释和争议调解登记窗口共受理并处理了54次计价依据解释和争议调解,累计接待共计225人次。
——开展“上海造价”微信发布。“上海造价”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信息16期,44条图文,图文阅读人数62489,转发数5539,约有12000用户进行了关注。
2017年上海管理站将完善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全国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上海市海绵城市工程投资估算指标》、《上海市房屋建筑工程养护维修估算指标》、《上海市建筑和装饰工程概算定额》、《上海市建(构)筑物拆除工程预算定额》、《上海市海绵城市工程预算定额计价指南》等。继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监管,提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水平。
◆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组织开展了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共有218家企业参评,参评率达到57%。调研全省造价咨询行业,编制完成《浙江省全过程造价咨询操作规范》,待与国家规范衔接后开展推广使用。为使工程总承包项目合理计价,结合《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等相关规定,率先在全国编制完成总承包计价规则。目前,《浙江省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试行)》已经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7年浙江造价站将继续完善面向基层的服务机制,开展“双联系、双服务、双提升”专项活动,深入了解第一线工作的开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工程计价活动监督管理机制,组织开展有关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活动、施工合同履约、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等监督检查,推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形成工程造价行业多元化监督管理机制。
◆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完成2016年采沉区棚改项目相关工作。制定了《2016年四煤城采沉区棚改项目大宗建材集中采购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大宗建材集中采购工作,确保集中采购材料满足采沉区工程建设需要。积极协调采购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化解矛盾,对于钢材及部分地产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起草了部分主材价格调整意见,确保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全力完成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严格把控清单、控制价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项目特征描述的全面性,为避免结算纠纷的发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推进《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修订。充分利用今年省政府清理各项规章制度的机会,对《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2000年省政府令第2号),结合工程造价实际,对部分与当前实际不符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了修改,并广泛征求了意见,现已定稿。
2017年黑龙江造价站将启动黑龙江省新计价依据的修编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认真做好招标控制价备查,推进竣工结算书备案制,继续做好定额咨询及造价纠纷调解工作,确保公正、合理。
◆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6年完成的主要工作:
——完成《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修订立法。以市政府307号令形式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定从计价依据制定与发布、造价确定与控制、造价咨询与执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化、法制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行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制度。发布了《重庆市市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办事指南,研究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办法。
——工程款清欠维稳工作成效显著。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清欠工作,要求各区县严格按照“清欠维稳属地管理工程款”和“谁用工、谁负责”原则,对于重点拖欠隐患项目挂牌督办。坚持清欠应急周末及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对出现的拖欠集访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稳控事态,积极协调妥善化解。重点约谈了一批大型国有企业,要求各企业筹措资金,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政府投资项目不拖欠民工一分钱。快速妥善处置了九龙坡区叠彩西城安置房项目、江津区龙煌加州国际酒店幕墙装饰等重点拖欠隐患项目。严格落实农民工保障金减免政策,为支持企业发展,做到了应减尽减、应免则免,全年减免金额43.53亿元,减免率达78.7%。建立了拖欠隐患项目清单及处置台账,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拖欠隐患突出项目。全年,全市建筑领域共处置拖欠投诉1860批次,解决拖欠工程款41.55亿元,处置突发事件20余起,全市清欠维稳总体可控。
2017年重庆市造价站将创新定额编制方式,建立多层级、多方位的定额编制体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监管,修订合同履约评价标准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工作,制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评价办法、实施细则和成果文件检查标准,规范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专项检查工作。搭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网络监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