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建标造[2009]56号
关于举办《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造价(劳动定额)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贯彻实施工作,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委托,经研究,定于2009年6月4~5日在北京举办《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宣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09年6月4~5日,6月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银龙苑宾馆(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甲5号,总机电话:010-68351166)
三、培训内容
宣讲贯彻《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的主要内容。
四、参加人员
各省级、地市级工程造价(劳动定额)管理机构负责宣贯工作的业务骨干。
五、注意事项
培训后颁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继续教育结业证书,请参加人员自带1张1寸免冠照片。
培训费550元,资料费、餐费等其他费用850元。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凡参加人员,请务必于5月22日将回执传真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联系人:杨树坤,电话:010-58933850 , 传真:010-58934565。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宣贯培训班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