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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造价信息网        时间:2020-3-17

 

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做好我区建设工程计价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新疆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全力以赴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稳定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及时化解工程造价纠纷,维护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新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3月9日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建标[2020]1号),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工程建设工期、费用调整等做出了规定和提醒,对疫情防控期间的自治区造价管理工作做出了部署。

 

附件: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做好我区建设工程计价有关工作的通知